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
关于废止部分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万州府发〔2023〕15号
各镇乡(民族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29号)规定,经区第六届人民政府第3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将《重庆市万州区水利工程水费征收实施办法》等10件区政府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废止的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10件)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
2023年6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废止的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10件)
序号 |
文件名称 |
公文字号 |
1 |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万州区水利工程水费征收实施办法的通知 |
万州府发〔2003〕36号 |
2 |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万州区级储备粮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万州府办发〔2008〕19号 |
3 |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的通知 |
万州府发〔2012〕21号 |
4 |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 |
万州府办发〔2012〕78号 |
5 |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发展社会办医的通知 |
万州府办发〔2014〕69号 |
6 |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万州区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万州府办发〔2016〕49号 |
7 |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万州区健康扶贫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
万州府办发〔2017〕18号 |
8 |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关于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 |
万州府发〔2018〕10号 |
9 |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简化小额投资项目审批流程的实施意见 |
万州府办〔2019〕60号 |
10 |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万州区会展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万州府办发〔2023〕1号 |